發布日期(UTC) 20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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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作適合(三個月)
1.無保證轉正職
2.自己應徵卻被轉到派遣方式
3.面試前說很少加班,覺得這樣可接受,面試時填公司的履歷就選可加班,沒想到上班第一天就開始加班
4.加班費是本薪加全勤算法,跟勞基法的只用本薪算法不同,請假加班費就減少
5.薪資問題,問東回答西,不肯給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