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工作,下班後可以留下來運動,員工餐有時候可以吃到飯店剩下來的點心,工作內容不算累
制度一絕:不管任何職業,櫃台、救生員、教練、主管,去都先從時薪做起,這點是覺得還好,正職的薪水比時薪的還少(蛤?),也因為制度問題人手不夠也不補,早班下班到晚班上班這中間有半小時空檔沒人,所以就變成早班的要留半小時下來不算錢,上班中間半小時休息也不算錢,留下來加班的話超過八小時之後也沒有加班津貼,照原本的時薪算。
行政一絕:到現在都還記憶深刻,當初面試的時候,員工福利、薪資、工作危害,一問三不知,後來知道她才來沒多久也就算了,對人態度傲慢,做事隨便,聽之後來面試的同事說他之後面試的狀況也差不多,完全沒有想把她不知道的事情搞懂。自從帶她的同事走了以後態度更變本加厲,連比她資深的同事都敢嗆,標準欺善怕惡,很愛找新人麻煩,有次有位晚班同事"甲"身體不舒服掛急診,當天沒辦法來只好留早班"乙"下來加班,後來留下來加班的乙要求要給那天的"加班費",這位行政就跟甲要加班費,這合理嗎?
長官一絕:簡單的來說就是"不需要解決問題,只需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薪資跟制度上的問題說了也沒用,其他關於健身房的問題也是。
同事一絕:搶業績,搞小團體,教練神隱......
聽過最絕的事:有次颱風來,原本沒宣布停班,但後面風太大,所以宣布下午停班,但飯店業不成文的規定就是有停班還是要上班,所以晚班就在風最大的時候搭小黃來上班(搭小黃最貴的時候),但後來風太大,上級評估健身房應該也沒時麼人會來,所以就決定健身房停班,所以後來趕來上班的同事來的又要回去(在風最大的時候),照理颱風天放假有上班的花薪水應該是雙倍才對,但早班的時候沒宣布停班,所以當日薪水不變(就算早班有宣布放假也不會雙倍,看加班費就知道),晚班的更慘,來回的計程車費請不到(因為當天沒上班),那天放的假還要用自己的年假去補,最慘的是因為放假當月上班時數不夠,還要被扣錢,超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