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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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連他媽的一點點芝麻小事也要罰錢,辦公室做錯都不用罰,兩套標準,大事小事一律罰五百起跳,(比例原則)聽過沒?小事一百、兩百夠了吧,嚴重的五百就合理,眾多不合理要求,異常單辦公室做錯都不用被開,不是很會開?開自己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