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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思維在舊時代,也就是老闆跟主管的話是正確的,其它人的建議都不入耳。而且公司內部只有女生,沒有男生,上班要化妝,穿裙子戴隱形眼鏡,就像酒店或專櫃上班一樣;明明不是服務業是仲介業硬是要說是服務業,假日強迫出勤只為了客戶有活動:尾牙春酒告別式。如果拒絕說有私事,公司就會有一堆理由說服你不能不到,用了許多方式規避勞基法,例如說工作是責任制不給予加班費,又要你假日出勤(不打卡),調薪的時候將調整加的薪放在"加班費"的欄位,變成常規薪水。在下班時候開會/尾牙/春酒/慶生會。
如果沒法配合公司在下班時間的活動,會在這間公司沒有更好的發展。
公司內部階級分明,新進的員工要很尊重舊有的員工,主管不能提東西倒垃圾,也不能支援其它人工作。學姊學妹制嚴重。最糟糕的是老闆喜歡跟內部的員工有感情關係,祕而不宣,但人人皆知(所以階級制部份由此而生)。
工作方面,如果老闆對你的印象好,初入公司就會負責較重要工作,薪水較高,會開車會加分,也會負責更多的外勤工作。反之…就是負責其它外勞入境的相關文書庶務,很難往上爬。所以薪水由23-32的起薪都有可能。
總之是一間老闆說的話什麼都是對的,事事都要跟老闆報備請教指示。無法放權卻又將責任都推到主管身上的一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