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對員工福利不好,不適合長期發展。
人資不會跟你說:
1. 違法強迫值班:副工程師以上輪流值早班、晚班、週日班,實際上都在門口當警衛。都不算加班。
2. 扣加班費:組級以上管理職、工程師一定職等以上,不准申請加班費,加班超過 4 小時才給報補休。
3. 凹你放假時間:一年六次以上,周六強迫參加"知識成長日",不算加班,沒去扣分紅。公司運動會,也必須打卡。
4. 不只能力,還要奴力:升遷機會跟加班時數掛勾。公司每週重要會議都排在晚上,等於強迫加班。
5. 管理層沒有為營收負責的概念:去年營業狀況不佳,年終獎金比例管理層沒少多少,卻大刀砍實際做事的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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