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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經理談薪水時 是(底薪+獎金)等於一個月的薪水,底薪為最低工資且計算日期從每月的1日到30(或31日),而獎金計算日期為每月15日到隔月的15日。所以當提離職時想要領到獎金就必須是要當月的15日或之後離職最好(但是 入職第一個月的1~15日獎金就當作是送給公司吧)
以在下數年前待過的例子來說(當時最低工資約17000),面試薪水談好是26000(底薪加獎金),但因為是新人,面試主管表示前三個月的薪水先調整為23000(底薪加獎金)並於三個月後如能繼續任職將調整為26000。本著菜鳥學習的精神就點頭了。第四個月薪水條拿到後發現並未調整,請上級反映未果。接下來第五個月也都未調整,但每個月都有反應,主管也每次表示在下個月會調整。最後於第七個月月初反應要提離職,並請上面帶人來交接(須於離職一個月前先提出),結果當月領到的薪水條就變成當初講的26000。但是離職時主管有特別交代,離職後才會領到當月的薪水中獎金的部分,主管說會視情況發放。 而我的情況就是不發放 (大概不發放是慣例吧(遠望) 所以,第一個月的 1~15日獎金 與 離職那個月的獎金 通通送給公司 ...。順帶一提 當初還要寫 兩年內不得進入聘雇公司或相關行業任職的競業條款。
請假要先於三天前先告知主管以利調度,若有臨時請假事宜,請假一小時當請假三小時計,若為主管職加重時間(某小主管請兩小時變成請半天ˇˇ)。
耳聞若素行不良,或是聘僱公司因預算減少不續聘,派駐的工程師,有不小的機會被要求,下周開始要到總公司桃園上班( 不論你居住地 或是派駐地點 是在 桃園、台北、中壢等地)。
該公司優點為,不須基礎只要肯學,一定可以上手,是入門最佳管道。且同區的派駐工程師 互相的關係都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