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優點可言
違反勞基法不敢承認,薪水他媽的隨便算,打死不給明細,勞工局稽查人員去稽查,要什麼沒什麼,拿不出任何資料,只會一昧裝傻回不知道,簡直無恥
8.30-17.3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自理),周休二日。
其他福利沒問就不主動說明,現場人員工作地點不在面試地點,是要去另一個地址。
多次詢問才看監視器畫面,才得知大概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