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1. 面試時承諾可在完成工作之餘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其中含滑手機、看網頁、製作等,之後卻成翻臉不認帳。
2. 老闆常對員工使用詆毀字眼、字詞,而後卻說是開玩笑。還會對女性員工有過多的肢體接觸,造成騷擾。
3. 隔週週六上班卻未得到應有的加班費。
4. 老闆會給員工亂蓋污名,其中不告知、不求證、不談話,而在背後輿論員工,需等員工自行發現。
5. 資遣員工並未照法律規定走。突然告知,也不告知其原因,同需等員工自行發現。
6. 對女性員工常要求要著短褲之不合上班穿著之裝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