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勞基法規定,加班有錢拿
1.只要遲到,即使只遲到1分鐘,也會強制員工請假30分鐘,其餘的29分鐘還是要乖乖上班,等於被公司污了29分鐘。
2.總公司管理部的任何一個人,都是高高在上的態度,對待同事都是用飆罵的方式去指責,不尊重人。
3.人員流動率高
無
1.約9:30面試主管10:00多才來
2.面試的時候主管架子超大,二郎腿翹
超高
3.明明是公司通知面試,因為學歷跟經
歷不符,特別打去問公司,人事說主
管挑出來的不清楚,面試的時候主管
開始酸學歷跟經歷(整個黑人問號?)
4.如果公司約面試的學歷跟經歷不符,
不用浪費時間去面試給人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