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上班時間是早上9:00~18:30,秘書的工作之一需要陪老闆錄製電視節目,此公司表示若是錄製節目的時間在下班之後仍在進行,或是有需要18:30之後執行,從18:30~21:00這之中無加班費,也無法換補休,只有誤餐費100元,加班費只有在工作持續進行到21:00之後才會開始計算(這已違法),上班的地點為頂樓加蓋,需要走一個旋轉樓梯,親自走過之後覺得樓梯有些微陡峭,也不知道是否為安全的消防安檢,順帶一提,因為老闆是半個藝人的關係,工作非常的忙碌,個性也十分急躁,所以對方表示,需要時時體諒老闆的情緒,薪資部分,看老闆心情跟員工表現加薪,敬告若是有人想到這家公司面試者值得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