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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勞基法最低標準
1.面試時間改來改去,這就算了。
2.17點下班,加班會從18點開始算
3.颱風天不支薪,也需要出勤。
4.面試是公司要我去面試,結果不知道我面試哪個職缺,然後還說我沒經驗....沒經驗那為什麼還 要我去面試。
5.且還要輪六日值班,必要時就是要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