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公司剛開始說得好聽,
說(內勤)主職做圖三個月後薪水可以(篤定答應)調薪3萬,
結果之後以請病假/事假為由說沒辦法3萬。
資遣也只留下班前半小時通知說做到當天
主要後續"非自願離職書"給的不情願
還一直說勞工局"提議"需要回去簽名
(就服站有明確說不用"被辭職者"回公司簽名)
但是一開始是叫被資遣者簽"自願離職書"
業務部份,由於是做太陽能(漁電、農電)~沒有業績三個月就沒有底薪3萬可以領~
業務也沒有勞健保,需要自己去公會加保,
所以要去這間公司當業務的朋友可以斟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