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閒,可以到處納涼
1.領班很有事,看你不爽隨時來講話挑毛病
2.業績不好隨時調降員工薪水,已經不符合勞基法規定,不能以公司營運狀況而調降員工薪水,如果你不滿意公司降你薪水,叫你隨時可以走人阿
3.公司賺錢,沒有發過其他的員工福利,三節也沒有獎金
4.領班代表上層主管,領班權力最大
5.領班很有權力,一句話就可以打壓你,叫你做到今天就好,明天不用來上班了,已經明顯違法勞基法,強迫別人當天簽離職單(代表你是自願離職的),還脅迫說,現在是要把場面搞得很難看就是了,依照勞基法,工作滿兩年以上的都要事前一個通知離職,請問有嗎???
6.領班跟上層主管都在同一掛,只要看內部外場人員不爽,不合他們心意,就都用一句「表現不佳」,就要你當天簽下離職單,要你馬上走人
7.簽下離職單後,發放的薪水,還不會透過銀行帳戶來發放,要你到公司來領取薪資,請問是要規避勞保局來查薪資單和出缺勤狀況嗎???
8.總結:這家飯店違法的事情很多,都是脅迫員工,不顧員工在公司做了多久,一句話就可以把你打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