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部門的同事很友善
我應徵的是「行銷企劃整合專員」,根據官網工作範圍敘述如下:
-能夠創造「從零到一」、「無中生有」的人!
-具備企劃提案能力及經驗,且可獨立作業。
-整合、協調、溝通能力佳。
-對廣告、活動企劃、數位平台,執行企劃有興趣者
-具備「英文聽、說,中文撰寫」能力。
-待遇:薪資(視經歷而定)及業績獎金。
註:不需具備音樂專長
一、公司要求我簽「員工服務保證書暨保證規約」
入職後,公司卻要求我簽「員工服務保證書暨保證規約」,裡面有些條款不合理,例如:「被保人之職務或服務地點,本公司得隨時遷調,其保證人所負之一切責任,不因之而有所不同,亦不得藉口推諉。」、「被保人如有虧短本公司款項,包含經管金錢或物品短少,或其他舞弊情事以及違法犯規等不法行為,以致本公司受捐害時,保證人應連帶負責賠償,並願拋棄關於保證人所有一切抗辯權及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的條件也很苛刻,例如:「直系親屬、配偶、公司員工不的擔任保證人。」、「個人保證者需擁有放地產者。」
我看了之後,也跟家人討論後,決定不簽,因為我的職務並不屬於會計、財務,會大量經手金錢的,簽這個不合理,且條文論述不夠仔細,讓人存疑有灰色地帶。
財務得知我不願意簽之後,先試圖說服我可以找父母,到時候再寫簽呈說申請給直系親屬簽就好。我也直說我不願意。
後來,他們提出第二個方案,要我改簽「業務人員保證及誠信協議書(含無保證人替代條款)」,裡面有提到會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保費由我支付,裡面還有一條很不合理:「公司得隨時查核乙方(我)帳務紀錄及收款明細。乙方不得拒絕、拖延或隱匿。」
雖然投保這個保費也沒多少,但整體感覺就讓我很不舒服,下午董事長親自來談,指出:「你媽媽都不願意簽保證書,我對你這個人就存疑了。你媽媽都不信任你,憑什麼要公司相信你?」
當董事長第一次說的時候,我反駁:「我媽媽並不是不信任我,而是不相信公司要這些資料幹嘛。」但他明顯沒在聽,同樣的話後面又說了兩三次。
後面我也說道我不願意簽的原因,是條款不合理,但他們說這保證書的內容是由律師擬的,完全依法。
我試圖指出「被保人之職務或服務地點,本公司得隨時遷調,其保證人所負之一切責任,不因之而有所不同,亦不得藉口推諉。」意思是公司可以隨時調我職務嗎?這樣不對吧?他們卻表示,我搞錯意思,這條款的意思是我換職務之後,保證人的責任不會改變。
雖然這邊寫保證人的責任不會改變,但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公司會在條文裡加上好似可以隨意改動職務的大前提,此疑慮未能解釋打消。」
在會談中,董事長數次提及:「我給你一天的時間考慮,但要是我們會因為這件事(指會談)而有疙瘩,影響工作的話,那就不必硬留。」在會談快結束時,董事長再次說到上面的對話,並說:「你想聽我的想法嗎?(我點頭)我覺得就停約。」
所以我也說:「好,那就停約。」
這次面談,以董事長:「現在的年輕人很可憐,什麼都不懂。」結束。
後面再跑流程的時候,我詢問財務:「這樣公司會簽非自願離職單嗎?」財務表示:「你這不算非自願離職啊,因為是你不遵從公司的規範。」
當下我真的覺得身心俱疲,所以也懶得吵,就直接照流程離職。
大家求職可先評估,是否能符合公司的人事保證書需求,以免浪費雙方時間。
二、系統很老舊
每天都要填報表,填報表的系統還非常落後又麻煩,在開系統前,word、excel,甚至outlook都得先關閉,不然系統打不開。假單還要用手寫。
三、工作內容並不符合敘述
其實這個職務最主要的是業務,基本上就是每天打電話陌生開發,請客戶來買廣告時段。
看官網的條件,我會覺得這個職務是「行銷」、「企劃」為主,卻變成要打電話陌生開發,求職者可以再考慮,若無法承擔業務壓力,可不投此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