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理論上正常上班時間,薪水準時發,適合不需要自尊且單身無家庭且身體健康人士入職
工作契約說除了星期日外,可以排休四天,但老闆會依是否真的排休四天來決定獎金多寡(也就是用薪資結構技術性扣薪水),變相要求加班。 且職場對於有小孩沒有後援的人十分不友善。
就職期間遭遇資深人員長期職場言語霸凌,主管也不敢出聲維護,老闆也只聽她變成一言堂。長此以往身心俱疲,薪資不足以弭平身心傷害。
開會訂的SOP一再被資深人員自己又推翻,遇到事情又要為資深人員過去決定的訂單背鍋。
以前離職的其他前員工也表示被資深人員要求下跪道歉憤而離職,更奇怪的是老闆都當作沒看到,總之是個缺錢要出賣自尊的人可以去,不缺錢就可以快點離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