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至實業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彰化縣 111/03/04   110/12/17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府勞動字第1100456014號 台至實業有限公司/林威宏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很難想像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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