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彰化縣 111/03/04 110/12/17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府勞動字第1100456014號 台至實業有限公司/林威宏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很難想像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