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初去應徵國貿人員,小公司,老闆有找法務和客服部主管一起進行面試,採中文聊天方式,無筆試,希望找很有經驗的國貿人員(進口和出口作業都可以不用教就會做)。徵人廣告寫經常性薪資4萬元(含以上)。
面試到最後,老闆問希望薪水,因為我有考慮到小公司開太高可能也不被接受,斟酌之下,我提的薪水是42K。
老闆認為我經驗豐富很符合國貿人員的要求,然後她說因為這邊是小公司會有分紅(這種話就別當真吧),接著老闆她講話就開始跳針說,她要和同事(法務和客服部經理)討論薪水該給多少,連續講三次。我也只能說,好,我等你們後續通知。心裡很納悶,妳是老闆為什麼國貿人員的薪水要給多少,還要和員工討論?最後收到Email通知結果是未錄取,我想原因有可能是我提的希望薪水超過4萬元。
只是在公司方面,若薪水門檻最高就是4萬元,為什麼要寫4萬元(含以上)?而不寫區間就是月薪是多少起薪至4萬元?這樣的面談只是引誘人去面試,很浪費彼此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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