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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從離開這間公司至今2個月,是所謂的非自願性離職,從入職到離開僅23天,對本人的影響真的很大,也曾懷疑過自己的能力,經過了2個月的調適,決定還是要讓待在這間公司時所遇到的事情公開,讓後續要進入這間公司的人員,避免遇到相同的事情,本人以下所言皆願意負責,也非常歡迎當面對質。

優點的部分如下:

1. 公司大多數員工的年齡都非常年輕。

2. 上下班不需要打卡。

3. 老闆很願意與員工溝通對談。

4. 免費的零食飲料與午餐。

5. 員工大多都很親切。

缺點

只能說入職就是經理,對原先的員工來說不公平吧,以下為我認為被弄的最明顯的事情。

1. 教育訓練,表訂課程時間約2.5-3小時,但授課經理,大約只說了30分鐘左右,其餘時間都在外面講電話,出去講電話前都會說:你自己摸一下,待會回來考試。下午直接丟一份客戶的菜單,沒有任何解說,僅告知明天上班前要設定好系統菜單。隔天早上檢查時,僅說不好,連哪邊有問題都要不斷地去詢問才願意告知哪裡要改,後續是經過其他經理告知才知道可以使用電腦從後台修改並且批次輸入,而非用iPad一筆一筆輸入設定。修正完需改進的部分後,也不給予評價或建議,只告知菜單架設沒有一定的對錯,自己覺得可以就好。

當時我天真的以為這是常態,只是經理可能不知道該怎麼教,或是太忙沒有時間教。

2. 在第一次與老闆會議後,經理建議我為了達成老闆的目標,請我去跟老闆申請跟其他競爭對手約時間並假扮顧客以了解他們的運作模式,在告知老闆這個想法後,老闆說這不是他的理念,也不是公司要的,也問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當時回復老闆時說是與經理一起討論後想出的辦法,但當時老闆很明顯的不相信,僅是要我不要再繼續說下去。

這是我第一次覺得是不是被弄了?但還是告訴自己可能經理只是不清楚老闆要什麼吧...

3. 至少提出5次以上,希望可以完整從頭到尾的在旁邊學習是如何與客人協商,並且是如何洽談的,這中間有2次出差機會,一次被叫到旁邊去幫忙架設機器與設定菜單,而經理則是與客戶在其他地方談細節,唯有第二次是有聽到是如何解說的,但是這也是在最後段與客人告知產品的操作,而最前段介紹產品與客人的接觸,在被離職前完全都沒有機會學習到。

4. 在被離職的前2天,剛好需要出差到外縣市,在車上有與經理告知目前我的想法,與我認為老闆可能會希望做的方案與模式,為類似餐管顧問的工作,協助客戶給出發展的建議與規劃,當時經理給我的回覆是,這不是公司要的,更不是公司未來想要走的方向與要做的事,要我之後不要再講這些,還告訴我公司很願意給我機會,做錯沒有關係,都會有機會可以改正。

現在想想,我居然這麼愚蠢地去相信對方,就放棄我原本想的方案。

5. 在提出的方案被告知不行後兩天,與老闆的第二次會議後,就被告知我不適合公司,並且不是公司需要的人才,在老闆請兩位經理出去後,我有問老闆到底想要什麼樣的方案,結果老闆的回答卻是我先前提出的方案。

到這邊,很明顯知道應該就是被弄死。

6. 老闆有問說為什麼有問題我不會去主動問其他同事,我不否認可能這是我的問題之一,我喜歡把問題記錄下來後一次再問,看到其他的同事一直很忙碌,接電話,他們是很樂意回答,但是一直去打擾,我自己是無法接受,這是我的問題,我承認。但當我將問題一次詢問經理時,我最常得到的回答是: 因為你的職位是介於業務與客服,你不需要懂這麼多,大概知道就好。

畢竟一開始老闆就有說這位經理是從最一開始跟著他的3個人之一,也是唯一留到現在的人,我相信問最資深並且知道事情來龍去脈是最簡單明瞭的,而不是我去問/打擾其他同事的工作後,還要再去問經理詳細內容。

7. 在被離職的當天,有客服部門新進員工的教育訓練,我有發現上課的情況跟我有明顯的不同,其實我只是發現經理出去講電話的時間少了很多很多很多,基本都在會議室中,而非我當時上課的情況。在下午我直接敲門走進會議室詢問我是否可以旁聽,才發現白板上的內容豐富度,上課的所說的內容,桌上擺的機器,都與我上課時差的天差地遠。

而在我被老闆告知不適合公司前,老闆與兩位經理都還在會議室時,我有說教育訓練的內容,我有很多不清楚,當時我得到的回覆是,每個人的教育訓練都是一樣的,內容也一樣,當時我也就沒有做什麼辯解,畢竟我認為再說什麼也沒有意義,我也無法提出證據。

以上所說我都願意負責,我也願意當面對質,雖然是匿名,但我寫得這麼明顯,相信有沒有匿名都是一樣的,我只能說選擇這份工作與公司,要特別留意,當初因為本身對這產業與工作內容有興趣,除了離開了原有薪資較高的公司外,同時也推掉了另一份給出比原工作更高薪資的offer,最後不到一個月就變成無業狀態,相信沒有人可以很坦然的接受,尤其是在經歷過這些事情。在面試時,以及最後決定選擇這間公司,是因為老闆說的一句話,"我提供一個舞台,讓你盡情地去發揮",我只能說這個舞台,我都還沒爬上去,我就被人拉下來了吧。

我也不諱言,或許我沒有符合公司的期待,能力不達標,有不夠積極或做不到位的地方,我承認我一定也有,我也不敢說自己是完美地,但上述的這些狀況,我想並不是我自己造成的吧?而是公司給我的而且帶來的,如果公司的經理不想將原本的職責或是權力分出,或是他並不想要用我這個人,請好好思考與考慮,20幾天被資遣,在履歷上不可避免地都留下一筆不好的紀錄,況且真的是犯了錯嗎?還是做不好?這是公司一開始說的很願意給機會?就說一句不合適就資遣,我想大多數人是不能接受的。

在這裡短短23天,我真是學到很多也看清很多,同時也給自己提個醒,在過去的工作經驗裡都太順遂了,不論是在海外還是國內,都沒有遇到這樣被人弄得這麼明顯還不給上訴或是反映的工作,直接資遣,之所以留這篇文章,除了是抒發自己的感受,也是自己的一個紀錄,並且希望後來者不會再遇到相同的事情,我只能說遇到這樣的人,給後續希望入職的人一個警訊!

來自: 114.33.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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