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會告人,我離職的時候帶著滿滿的官司走,多年才結束。
我是前*n人資,不知道這幾年換了幾個,各位前往各家公司面試時可查查約莫一年平均換幾個人資再決定要不要去就職。
管制度的人資要是很動盪,人才之事就不穩定尤其對一家很小的公司而言,反之亦然,期望提供此評判正常公司的一個小小的建議對各位求職者有幫助。
(細節不列)戰況是公司方刑事全敗訴。民事的部分雙方輸贏各半,但我尚需要對沒有蒐集到充足證據無法證明的情況下執行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63號判決執行道歉文。這家公司不歡迎我,不過也許歡迎各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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