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薪水之下還有公司聚餐
1. 拖欠薪水屢次溝通未改善,至少積欠兩個月才支付。
2. 以公司解散為由和員工溫情喊話,說會支付資遣費,一樣拖欠了半年。
3. 公司解散後並無真的結束營業,仍持續應徵新員工接案,要加入公司請三思。
4. 離職許久還會收到「現任同事」詢問檔案位置、能不能協助修改先前某個專案需求,不斷以訊息打擾、情緒勒索,造成極大困擾。
老闆或許很有抱負會說好聽話,但會如此對待員工找工作請三思。
來自: 114.24.1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