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訓練自己的抗壓性和工作能力
一個人要做三四個人份的工作
薪資還是勞基法的最基本薪資
訓練自己變成多數企業愛的便宜又好用的員工,讚啦!
薪資跟104開的職缺薪資差好幾千就算了,工作內容一堆都沒在面試時提到,職稱還是看看就好,反正進去就是什麼都要做,每個人都是廠長的工作量,實習生的薪水。
先把人騙進去再說的概念,甚至還聽說有同事無預警從台中漢口路辦公室調職到大甲,通勤路程變長還完全沒有給任何交通補助或調漲薪資。
廠內衛生就不多說了,常常看到捕鼠器,原料物料有沒有被老鼠碰過都不知道。
老闆沒有防疫觀念,常常不戴口罩在辦公室抽電子煙,萬一身上有病毒,可能會讓員工跟他們的家人有感染的風險。
高層只會給員工精神喊話,要大家共體時艱一起努力,流動率大也完全不檢討,反正廉價的免洗筷再請就有,用廉價的工資要員工做多人份的工作。
如果想要做一份工作同時累積多種工作經驗的話就去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