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21-07-23
本文由使用者投稿,反映投稿者的個人經驗或意見。發布日期不代表任職或面試日期。
無
https://web.bola.taipei/bolasearch/chhtml/page/18
搜尋關鍵字可查詢到,「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且因受僱者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而予以不利處分」,總之就是員工提出被主管性騷擾後就被逼離職,原本承諾的公司會負起責任變成簽自願離職書、沒有資遣費、離職後不得提出對公司不利言論,打官司時的嘴臉更是醜態百出,奉勸各位女性到此家公司任職務必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