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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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本人直到8月底最後一天還在公司上班,這公司8月16就把人健保轉出,沒告知,到現在收到通知才發現,公司還要你簽訂一份一年的工作合約,工資算法還是月薪/30再*上班的天數,一堆不合勞基法的規定,簡直差到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