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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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1.表定下班時間是5點40,但沒有一次能準時走。事情做完也要至少6點才能走,不然會被主管關切。
2.中午要上課不能休息,雖然會提供便當。
3.面試都說一切照勞基法,但進去後不合勞基法的規定都說是責任制。
4.時常需要把工作帶回家繼續作業,回覆客戶訊息。
5.有的主管只會說冷風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