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特別開心的事,同事間處的不錯就醬
到職第一天要繳交 …
( 警察刑事紀錄証明 ) 這個東西還得去
警局辦,是當日辦可以拿到啦!
但是,又不是銀行人員,繳這個 …
( 勞工健檢 ) 一個月內補就好
(薪資匯款帳號)
( 身份証影本 , 正反一張 )
試用期間 …
我覺得不適合14天提出告知
請闆娘開立 ( 非自願離職單 )
好,知道她不會開了 … 認了
(我是被縮編離職的,可以申請補助)
一個禮拜後 ,我告知我不做了
說我未遵照離職手續 …
說要前30天提出 …
( 我不是還在試用期嗎?)
而我一週前也提前告知,你不理會
沒找我談欸 …
重點是 … 公司說加 LINE 給薪資明細
到今天 2019/06/18 都沒看到薪資明細
我看到薪資有短缺 …
要 (薪資單)要不到 … 覺得好無言喔!
要進這間要心理準備 …
她們永遠不會相信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