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鈞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優點

缺點

老闆娘突然告知員工做到當日,隔天不用去上班,已違反勞基法規定:雇主與勞工終止契約時,必須依規定期間預告勞工。

也沒有付員工資遣費等費用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事後要求及反應,老闆娘沒有做任何處理。

面試時還會要求員工簽署一份切結書,要求員工要離職須於兩個月前告知,也違反勞基法規定。

來自: 2001:b400:e335:6d63:446e:2b99:bf4e: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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