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地點方便,位於市區內,離捷運、火車站、公車站都很近。
老闆根本不懂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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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八小時,8:30到17:30,中間休息一個小時,這邊很OK。
可是,如果不巧遇到加班,是從18:30才開始算加班。
17:30到18:30這奇妙的一個小時,公司視作「正常休息時間」,是不計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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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主管可能會說服你做不是你原本應徵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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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前會臨時丟工作給你,然後說「這個很急,今天要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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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超過晚上11點才下班。沒有看錯:晚上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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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薪很低很低,流動率非常非常高,新人做不到三天就離職是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