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節年終,部門聚餐,尾牙該有的項目都有,但金額很少
不敢明目張膽違反勞基法算是優點嗎!?
1.老闆娘不相信自己員工,並且自己也食言(答應好調薪也沒調)🔥🔥🔥
2.辦公室一堆小規則
🔥早上8點上班,卻不准在公司吃早餐
🔥不能離開座位太久
🔥開冷氣要主管同意
🔥坐在辦公室像在坐牢
🔥請假很難請,會被主管刁難
諸如此類....
3.有全勤獎金制度(面試時沒主動告知)🔥
4.偶爾超過發薪日發薪
5.工作雖然有制度,但又常常打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