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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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老闆一看到履歷上的可上班日就說,他是要馬上可以上班的,然後連履歷都沒看,也沒有介紹職位及公司就請你走人,既然要馬上可以上班的人,怎麼不在104上標註,連打電話來面試也沒有告知,讓我覺得很浪費時間也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