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設計助理,薪資26000,當初面試時說不太加班,就算超過八點也會趕人離開公司,進去後發現其實幾乎一個月準時下班次數沒有8次,超過晚上八點也沒有趕人,曾經在貴公司待到晚上11點多,常態性加班九點十點也有過並且貴公司沒有加班費一切責任制。
貴公司有個出錯單制度,印刷做稿或出錯賠錢請員工填寫單,並且賠錢,有團體(扣大家旅遊經費之類的)和個人,最後填寫完需要給主管簽章,所以幾乎都會填寫個人,週會會告知所有人你賠償金額與選擇個人或團體部分,有人一兩千也有再賠。
常加班要你做稿好後打電話給主管與他校對,主管經常已經回家或離開公司,所以需要花時間等待主管回電,快則五分鐘內慢則曾經等過30分鐘至一小時半,稿子無法準時交件不是因為你沒做,主管擁有高度要求,時常並不會給予明確修改方向,常常請自己思考找到答案,來來回回,改二三十次情況也是有的。
上班屬於超時工作沒加班費的責任制,稿子主管沒過請您一直要改到過為止,如果你今天加班沒過明天交件日期還是固定,所以請自行加班改到主管說好或帶回家之後再與主管聯繫準時交件,如沒準時交件主管會親自一直催促你稿子和給他看。
一個設計助理手邊經常至少卡3-5個案子要跑,有時是延伸設計有時是重新設計視覺,手邊忙現在案子之前案子還有沒有結案部分回來修改,請自行控制好時間交件,只有你自己分配時間不好能力不好才會做不完,所以加班是理所當然的責任制。
來自: 101.15.1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