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優美吧
和另外一個求職者一樣的感受,很不尊重求職者,至少他還有水可以喝。
個人經驗是到了現場,面試官說明試用期3個月,月薪24000,過試用期,每個月25000,
然後下句就問:有問題要問嗎?
我先詢問休假,他不耐煩的說照勞基法,說完再問還有問題嗎?
當然別人態度很明顯,我就說沒了,想說應該沒上,結果下午打電話來請我“試做一個早上”.....
痾就我認知你可以過了試用期不續娉,試做這無法接受,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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