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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官會將期望薪資殺價到23000並稱三個月後會調,實際上並不會調。
工時長(規定大月191.5小時,小月186.5小時)。
超過上述時數始能報加班,加班費無依法加成,均以固定時薪計。
主管新官上任,專櫃回報問題時回答迅速,但屢次給成不正確之資訊,
面對能力範圍外的事項會打哈哈或敷衍,無法確實解決。
高薪低報(違反勞基法)
活動支援不給薪(違反勞基法)
無三節獎金
強制扣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