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1. 應徵國外業務 : 剛到職,發現整個國外業務團隊都是女性, 心生不祥預兆, 果然第三天開始, 交接給我第一份工作者, 於第四天離職, 到第四天, 我又交接到第二份工作, 她隨即於第五天離職,到第六天, 我又交接到第三份工作,是一位懷孕女性, 她又於第七天回家休養.
2. 前面第二,三位要離職員工的交接工作, 一定是經過您這個女老闆娘的允許指派, 為甚麼當我跟你反應說, 我剛到公司, 一切都還不熟悉情況,一下子, 分派三人份的工作, 我無法完成, 你身為老闆的人可以不理不睬.
3. 在台北辦公室 : 於是每天加班到晚上11點, 都還法完成工作, 到第九天,因為客人到中國參觀工廠, 我必須出差陪同, 於是自己本身的工作都自顧不暇, 第二份, 第三份工作當然都無法完成.
4. 我是因為在無法同時完成三份工作的情況下, 在中國, 遭到女老闆娘無情的當眾辱罵,再被資遣.
5. 你們覺得是 : 我 倒霉 ? 還是 : 她們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