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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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員工旅遊跟不定期聚餐
完全違反勞基法
沒加班費老闆還暗示要早到晚走 加免錢班
工作內容跟面試時講的差很多
還要身兼多項工作
國定假日不能修假
且隔周休
幫公司外出也不貼補油錢
PS 颱風假當然也沒有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