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人蠻好的
主管及老鳥同事明顯沒有勞基法概念、
公司會藉由簽約聘來規避正職員工應有的福利(根據勞基法規定,約聘人員只要有持續簽約,都應遵循勞基法規定)、
無意義的超時加班不給加班費、
缺工不補及強制要求幹部必需同意調店、下班之後自行調動缺貨物品(當然也是沒有加班費)、不合理的工資扣除(ex:明明薪資850/天,請一天病假依法只能扣當日半薪卻扣薪超過100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