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UTC) 2017-08-17
本文由使用者投稿,反映投稿者的個人經驗或意見。發布日期不代表任職或面試日期。
沒有
約2個月前去面試過行政職缺,待遇不符合勞基法,沒有病假、產假、颱風天要上班(不補助交通費),婚假7天包含假日(就根本5天而已),聽完這部分因實在無法接受,沒繼續談下去,面試者竟當場撕了我的履歷,感覺不被受尊重,之後查了這公司,評價極差!! 好險當初沒被沖昏頭,不然不知道會被怎麼寧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