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想不到
1.欺騙新鮮人-
當年剛畢業時,說好試用期3個月滿就會調薪,結果無故拉長到半年,沒有理由。
2.遊走勞基法邊緣-
只要是新進員工,第一個月都有隱性規則,"必須"天天加班到晚上9點,好讓員工適應加班生態 (有事提早走還會被噹,要找別天補加班^^),美其名是不遵守也沒關係,但是主管會斟酌加薪機會,但是這只有口頭敘述,沒有白紙黑字,所以無法舉報也抓不了
3.幾乎報不了加班費,也沒補休
4.鎖網路、監控、鎖USB
5.沒有未來性,進去就是等死,不會加分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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