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堆不是自己工作範圍的事,點了一堆詭異的技能。
喜歡找新鮮人,因為薪資可以開很低,又不懂勞基法,即使裁員,也好打發。
哪個部門人手不足就被丟到哪,老闆獨斷,喜歡不懂裝懂,出事再怪員工。
多項違反勞基法,超時加班,加班費一小時只有120,連工讀生的最低薪資都不到。
遲到一分鐘扣10塊,超過5分鐘,再扣全勤10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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