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學到東西,但是要很看運氣,運氣好的話可以學到有用的,運氣不好學到外面用不到的東西
再更不好一點,加班操到死,補休打六折,還要限制每週最多休一天
研替非常的坑
1. 假定當初談的數字是N,那 N-5 才是底薪,那5k是不競業獎金,而底薪的數字跟你的三節年終獎金有很大的關係
2. 那5k是簽了不競業條款的獎金,不競業條款不是第1個月就可簽,而是第3個月才給簽約,第4個月開始領,算起來就少領15k
3. 3. 如果說前3個月是試用期(翻不到公司的規定,而且面試及簽約沒有談到),這邊有3處可議的地方:
(1)研替制度進來的員工需服役3年,那前3個月比照一般員工算試用期合理嗎?
(2)面試者有明確的口頭說明此獎金,但對於第四個月才領錢這部份卻沒有告知?
(3)不競業獎金一般是離職後才給一筆錢,在職時就給付其實沒有效力?
4. 研替分三個階段,發薪的方式也分三階段
第一階段: 新訓 時間: 3+1週,第四週就到公司 薪水: $7xxx ?
第二階段: 10 or 11個月(沒折抵役期) 薪水: 20k左右 公司補足N-20k
第三階段: 24個月 薪水: N
第二階段的$$分2次發,所以一次發5個月份,第一次大概在進公司第7個月時發,這部份沒問題。
第二次的話,照理來說應該要在第13個月發,可問題在於這筆錢要拖到進公司第1.5年,也就是第18個月時,
公司會端出一張4年的服務合約,如果你簽下去那下個月才會領到第二次的錢,如果沒簽會再拖1年,也就是在第2.5年時才發。
(注意! 公司拖你錢是不會算利息給你的,放定存一年至少有1.37%)
5. 簽4年合約可以一個月再加5k(一樣不是加底薪),如果你役期一到想離職,請把你領到幾個月的5k通通還回去,
這裡也有一個問題,當初領的5k是要繳稅的,可是還的時候是還全額。這中間的差額跟之前拖錢的利息加起來雖然金額
是不大,但也是近5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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