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限公司. 去查公司法. 要打官司勞方會很慘.公司沒錢你也要不到賠償費用. 此公司經營不善,告台灣的廠商和國外客戶因不良品質. 我是被資遣員工已經工作2年,去年10月,公司還先放木馬程式ASM.EXE遠端監控家裡的電腦(如果你和我一樣有登錄網銀.都無隱私的保障),還有註冊你私人郵件信箱和SKYPE關閉(盜取密碼)和登記在HK的伺服器.公司把伺服器從登記在台灣改成到香港. 因陸/台法律不同(公司有法律顧問). 此公司資管人員還說你去找偵九隊(看過我收集的證據.就是要你吞下去.我覺得是否常常用這個手法來竊取資料.) 還好我電腦沒有公司資料.不然資遣費老闆還不想付款.會計還要跟老闆說這樣做是違法. 勞工局和我說公司有開軟體公司. 我從未遇到這麼惡劣無恥的公司讓我深刻了解到惡老闆與違法卻利用大陸台灣的法律不同,做違法的事情. 原來一份工作是讓你了解險惡社會. 人模人樣的卻是做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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