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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在面試時,我就有問是否都是按照勞基法的規定在走,對方很理智氣壯地說是,結果後來才發現,原來都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規定在走,根本不把勞基法看在眼裡。
基本上來這間公司不會有所謂的連假,國定假日也都當不知道,反正都一致口徑的說:以前都沒在休,當然現在也不會休。其實若要我們國定假日來上班並不是不可以,但應該要給加班費而不是正常給薪,但公司只抱著能凹就凹的心態來壓榨員工。
總之公司不會輕易的讓員工休假的,有員工的要休喪假,是三等親,公司卻只給兩天,真的很想問他們,家裡是都沒死過人嗎?只休兩天怎麼辦喪事??特休也愛給不給,超過七天只就只能休7天,新規定滿半年有三天特休,公司也裝不知道。
這家就是一個只要遇到休假、要多給錢的時機,就會裝傻裝到底,但遇到假日要加班時,卻講得比誰都還快的公司。奉勸看到這段PO文的求職者,請勿來這家公司,以免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