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美食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做快一年,當初面試時說的待遇全都沒兌現,加班強迫只能補休,休不完的工時也沒乘1.33,只用底薪除240來換算時薪,做越久領越少,PT薪水都比正職多,公司政策一直更改,沒跟員工協調就更改上班時間,只有在line群組佈達,向勞工局檢舉過幾次,雖有得到確認公司已違法將會進行開罰的回覆,但公司還是玩自己的,準備離職了,現在比較擔心連年假也被吃了。

回覆
0
同意
0
反對
0
您的回覆須遵守《qollie 發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