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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說:禮拜一到禮拜五下班到八~九點後,別給我安排自己的事,假日也隨時準備到公司處理事情,隨call隨到。
上班簽到制,下班不用簽(因為下班簽了之後,工時整個違法啊!)
只有老闆在辦公室抽菸。
負責人登記資深員工的名字,非真實老闆。而資深員工只有兩位。
老闆強迫員工的政治思想與其一致,仇日親中反台獨。
實際薪資與面試時約定不符,用遲到理由扣除,但其實前一晚是無償加班至9~10點。
老闆心情不好會對員工爆粗口。